福建的许女士向《维权超给力》报料称,2021年,她的父亲在福州金地五四领峯楼盘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今年交房时,他们无意中发现,这套花了父母一辈子积蓄的房子买错了。
【资料图】
购房时一再强调独立入户 看房时还是傻眼
2021年,许女士一家到福州金地五四领峯楼盘看房,他们向置业顾问提出,一定要买独立户,不能跟别人家挨在一起。于是置业顾问向他们推荐了13号楼的1008单元。
许女士说:“当时13号楼还没盖,置业顾问用1号楼的户型图跟我们介绍说,两栋楼户型完全一样,西侧是独立入户,东侧的几户挨在一起。”
许女士父母在金地五四领峯购买了房子
许女士一家本来看中了东侧的1001单元,听后改为购买西侧的1008单元,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可今年3月,许女士和父母去看房时惊讶得发现,房子并非独立户。
许女士
“跟置业描述的刚好相反,东边才有单独的走廊,西边是两户连在一起,把我们买房最重要的因素给搞反了。我们才发现合同里面的图,跟置业当初给的根本不一样。”
许女士说,父母之所以强烈要求买单独一户的房子,是因为他们在老家的房子和邻居家紧挨着,结果邻居经常把鞋丢到他们家门口,为此父母很是烦恼。
眼看着房子即将在今年9月份交房,许女士立即与当时的置业顾问联系。但对方表示已经离职,是开发商当时给的物料出错了。
许女士说“他说当时公司给的物料上显示西侧就是有走廊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现房跟物料不一样,他也是被公司误导。”
许女士一家原本看中的是1001单元的独立户
许女士认为开发商培训工作没做到位,导致销售人员出错,希望讨个说法。他们一家与福州金地五四领峯营销部负责人丁总和客服部阮经理面谈协商,但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令她难以接受。
许女士说“他们说要么以9万元的价格售卖一个车位给我们,帮忙分隔成两个车位;要么让我选一个满意的车位,等所有车位卖出去后再来确定这个车位的价格。”
许女士告诉记者,买房后第二年,他们就接到过销售电话,以4万元的价格推销车位,但都被他们拒绝,现在更不可能以9万元的价格买车位。“而且现在一平米房价比当时还降了3000元,更加糟心。开发商根本没有诚意解决此事。”
置业顾问:给的材料就是这样
开发商:法律层面没有过错
接到许女士的报料后,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守明来到福州金地五四领峯楼盘。在营销中心,记者表明来意后,无人出面对接。记者现场拨打了金地五四领峯客服负责人阮经理电话,其表示稍后有联系人出面,但随后又来电称,相关负责人在开会,没空接待记者,此事他们一直与许女士在沟通,不希望记者介入。
在许女士提供的双方沟通录音中,记者听到,置业顾问明确表示,公司给的物料就是错的,不是他的问题,与他无关 。
置业顾问
“他当时给我们的材料就是那样子,最终交房为什么变成那样,房子盖出来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去销售中心问下到底怎么解决。”
在许女士提供的其与金地领峯营销部丁主管、客服部阮经理面谈录音中,记者听到,对方强调“人是活的”,而且由于口径和理解意思不同,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他们明确告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他们并没有过错。
丁主管
“合同上有平面图,可能你们没注意,或者销售没跟你们讲,但你们签字了。”
在录音中,客服部的阮经理也解释,他们不会为每栋楼都做平面图,因为大家买房看的只是户型,而1号楼的户型与许女士要购买的13号楼户型是一样的,只不过水平结构不同,有的是相反的。出现了如今的局面,只能说是“购房过程中存在不愉快”。
阮经理与许女士家人对话
许女士家人:“那你这么说,问题在谁呢?在我们没注意观察是吗?
阮:“我是这么看,现在发生了,有不愉快。”
许女士家人:“这不是不愉快,这是你们公司的培训没做好,朝向、楼栋这个不用告知吗?还往不好的朝向去引导。”
许女士家购买房子位于第13号楼
许女士家房子的户型图
律师: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那么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否违约呢?《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分析认为,许女士家要求买单独一户的户型这一特殊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是开发商当时提供的图纸和售房业务员签合同过程中存在错误造成的,因此对方违约,许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罗律师:
“既然客户有特殊需求,就应该考虑他订立的合同目的,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对方的特殊需求和特殊购房目的不能实现,又有证据显示是开发商造成的错误,作为业主,可以以重大误解要求解除合同。”
至于开发商辩称,“由于口径和理解意思不同,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罗律师指出,对于业主来说,置业顾问代表的是开发商一方,既然工作人员口径出错,那么开发商不能以此撇清责任。
目前双反还在僵持,《维权超给力》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来源:福建987私家车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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