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河区2023年第四批新增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公示的公告
【资料图】
根据《临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8〕25号)精神,各办事处对2023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34户39人进行申请登记。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局、社保局、区交警大队、公安局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车辆、户籍等情况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增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478-8756931、0478-8756932。
附:《2023年新增住房保障家庭第四批公示名单》
特此公告
临河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3日
附: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
编辑:王婷
校对:刘曼容
审核:廖斌
监制:陈东升
终审:张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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